第四章 醫學道德的規範體系
醫學道德的規範體系 (最重要部分,是以後各部分的基礎。理解與記憶相結合,聯繫下面部分的學習) |
1.醫學道德的基本原則 |
(1)醫學道德原則的含義(理解就行!) |
2.醫學道德的基本規範 |
(1)醫學道德規範的含義(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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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醫學道德範疇 |
(1)醫學道德範疇的含義 |
重點是什麼?
醫學道德的基本原則和四個具體原則,醫學道德的諸範疇。
難點是什麼?靠什麼方法解決
1.醫學道德的具體原則。必須在理解的基礎上非常牢固的掌握。
2.醫學道德範疇的含義、內容和作用,這部分內容顯得又多又雜。實際上這些內容內在關聯,可聯繫、對照進行理解。
一、醫學道德的原則
(一)醫學道德的基本原則及特點
1.醫學道德基本原則的含義是指在醫學實踐活動中調節醫務人員人際關係以及醫務人員與社會關係的最基本出發點和指導準則,也是衡量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水準的尺度。
醫學道德的原則包括醫學道德的基本原則、具體原則。
2.醫學道德基本原則的內容和特點
內容:“救死扶傷,防病治病,實行社會主義的醫學人道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務。”
特點:
(1)“救死扶傷,防病治病”是社會主義醫藥衛生事業的根本任務和對醫務人員的要求,也是醫務人員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務”的途徑和手段,體現了醫學道德對醫務人員的基本要求和醫學的科學性與道德性的統一。
(2)“實行社會主義的醫學人道主義”是社會主義公德對醫學職業的要求,也是醫務人員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務”的內在精神,體現了醫學道德對醫務人員的較高要求和醫學道德的繼承性與時代性的統一。
(3)“全心全意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務”是共產主義道德對醫學職業的要求,也是“救死扶傷,防治疾病”和“實行社會主義的醫學人道主義”的落腳點,體現了醫學道德對醫務人員的最高層次要求和醫學道德的現實性與理想性的統一。
醫學道德基本原則的三方面內容是相互聯繫、不可分割的統一整體,也體現了醫學道德不同層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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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扶傷,防病治病” |
“實行社會主義的醫學人道主義” |
“全心全意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務” |
哪個對醫學職業、醫務人員的要求 |
社會主義醫藥衛生事業的根本任務和要求 |
社會主義公德的要求 |
共產主義道德 |
哪個層次的醫學道德要求 |
基本要求 |
較高要求 |
最高層次要求 |
體現了道德的何種特點 |
科學性與道德性的統一 |
繼承性與時代性的統一 |
現實性與理想性的統一 |
相互關係 |
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務”的途徑和手段 |
實現“全心全意為人民的身心健康服務”的內在精神 |
“救死扶傷,防治疾病”和“實行社會主義的醫學人道主義”的落腳點(歸宿) |
(二)醫學道德的具體原則
具體原則包括不傷害原則、有利原則、尊重原則和公正原則。
1.不傷害原則
(1)不傷害原則的含義及其相對性:在醫學實踐中,不傷害是指在診治、護理過程中不使病人的身心受到損傷。
凡是必需的或者是屬於適應症範圍的醫療、護理手段就是符合不傷害原則的。反之,無益、不必要的或是禁忌的,而有意或無意地去勉強實施,從而使病人受到傷害,就違背了不傷害原則。
但是,不傷害原則並非是絕對的,因此,符合適應症也不意味著可以忽視對病人的傷害,應努力避免各種傷害的可能或將傷害減少到最低限度。
(2)防範傷害對醫務人員的要求:①培養為病人利益和健康著想的動機和意向;②盡力提供最佳的診治、護理手段;③對醫護措施要進行風險收益評估。
2.有利原則
(1)有利原則的含義:有利原則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有利原則是指醫務人員履行對病人有利的德行;廣義的有利原則不僅對病人有利,而且醫務人員的行為有利於醫學事業和醫學科學的發展,有利於促進人群和人類的健康。因此,有利原則比不傷害原則的內容更廣泛,層次更高。
(2)有利原則對醫務人員的要求:①醫務人員的行為要與解除病人的痛苦有關;②醫務人員的行為可能減輕或解除病人的痛苦;③醫務人員的行為對病人利害共存時,要使行為給病人帶來最大的益處和最小的危害;④醫務人員的行為使病人受益而不會給他人帶來太大的傷害等。
3.公正原則
(1)公正和公正原則的含義
公正原則包括公正的形式原則和公正的內容原則。
公正的形式原則是指分配負擔和收益時,相同的人同樣對待,不同的人不同對待。
公正的內容原則是指根據哪些方面來分配負擔和收益,如公正分配時可根據需要,或根據個人能力、對社會的貢獻、在家庭中的角色地位等方面考慮。
(2)公正原則對醫務人員的要求:①公正地分配衛生資源。②態度上能夠公正地對待所有病人③在醫患糾紛、醫護差錯事故的處理中,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站在公正的立場上。
4.尊重原則
(1)尊重原則的含義:是指對自主的人及其自主性的尊重。在醫護實踐中主要是對能夠自主的病人自主性的尊重。
病人的自主性是指病人對有關自己的醫護問題,經過深思熟慮所作出的合乎理性的決定並據以採取的行動。
(2)尊重原則對醫務人員的要求:①尊重病人知情同意和選擇的權利。醫務人員代理家長決定權。②履行幫助、勸導甚至限制患者選擇的責任。
二、醫學道德的規範
(一)醫學道德規範的含義
醫學道德規範是在醫學道德原則指導下所制定的行為準則和具體要求,也是培養醫務人員醫德品質的具體標準。
醫學道德規範的主要形式:國際上一些國家政府、醫學會和世界醫學會等制定的一系列守則、法規、宣言等,也都包含一定的醫德規範內容。醫德規範還有採用“誓言”或“誓詞”的特殊形式,如古希臘的《希波克拉底誓詞》、前蘇聯的《蘇聯醫師誓言》、我國的《醫學生誓言》及正在制定的《醫師誓言》等。
(二)醫學道德規範的內容
1988年,我國衛生部公佈的《醫務人員醫德規範及實施辦法》中,醫德規範的具體內容是:(分別是:方針、尊重、服務態度、對自己的要求、保密、與同事的關係、醫技醫術七個方面)
1.救死扶傷,實行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時刻為病人著想,千方百計為病人解除病痛。
2.尊重病人的人格與權利,對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別、職業、地位、財產狀況,都應一視同仁。
3.文明禮貌服務,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和藹,同情、關心和體貼病人。
4.廉潔奉公,自覺遵紀守法,不以醫謀私。
5.為病人保守醫密,實行保護性醫療,不洩露病人隱私與秘密。
6.互學互尊,團結協作,正確處理同行同事間的關係。
7.嚴謹求實,奮發進取,鑽研醫術,精益求精,不斷更新知識,提高技術水準。
三、醫學道德的範疇
含義:醫學道德範疇是指反映在醫學實踐中醫務人員與他人、社會之間道德關係的最基本、最重要、最普遍的一些基本概念。
醫學道德的基本範疇有:權利與義務、情感與良心、審慎與保密、榮譽與幸福等。
(一)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醫學道德權利的含義:醫學職業的權利是法律、道德賦予醫務人員角色的權利。法律的權利是指醫務人員依法擁有的權力和應享受的利益;道德上的權利是指在道義上允許醫務人員行使的權力和應享受的利益。
(2)醫學道德權利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享有下列權利:(執業權①②,從事研究、交流、繼續教育的權利③④,人身尊嚴、安全權⑤,獲取報酬的權利⑥,建議、管理權⑦)
①在註冊的執業範圍內,進行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預防、保健方案;
②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獲得與本人執業活動相當的醫療設備基本條件;
③從事醫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學術團體;
④參加專業培訓,接受醫學繼續教育;
⑤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⑥獲取工資報酬和津貼,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⑦對所在機構的醫療、預防、保健工作和衛生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依法參與所在醫療機構的管理。
以上是醫師的法律權利,也是道德權利。同時,醫師還有要求病人和家屬配合診治、在特殊的情況下享有干涉病人行為的道德權利。
醫師的權利具有一定的自主性。
(3)醫學道德權利的作用:使醫務人員正當的職業道德權利受到尊重和維護,可保證醫學職業的聲譽和社會地位,也可以調動和提高廣大醫務人員履行職業道德義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於醫務人員在維護和促進人類健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2.義務
(1)醫學道德義務的含義:醫學道德義務是指醫務人員依據醫學道德的原則和規範的要求,對病人、集體和社會所負的道德責任,以應有的行為履行自己的職責。
(2)醫學道德義務的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的規定,醫師在執業活動中應履行下列義務:
①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範;
②樹立敬業精神,遵守職業道德,履行醫師職責,盡職盡責,為患者服務;
③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④努力鑽研業務,更新知識,提高專業技術水準;
⑤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以上是醫師的法律義務,也是道德義務。醫師的道德義務強調履行義務不以有報償為條件,把對患者盡義務與對他人、社會盡義務統一起來。
(3)醫學道德義務的作用:增強醫務人員的責任感,使之自覺、愉快地履行自己的職業義務,並逐漸變成自己的內心信念。有利於在維護和提高人類健康水準方面做出貢獻,不斷使自己的醫學道德境界得到昇華。
(二)情感與良心
情感和良心都是人們的心理現象或主觀的道德意識,它們反映了客觀的道德原則和規範與主觀的道德要求和行為之間的關係。
1.情感
(1)醫學道德情感的含義:醫學道德情感是醫學關係中的主體在醫療活動中對自己和他人關係的內心體驗和感受。
這種情感是建立在醫務人員對病人的生命價值、人格和權利尊重的基礎上,表現出對病人、對醫學事業的真摯熱愛,是一種高尚的情感。
(2)醫學道德情感的內容
①同情感:對病人的痛苦和不幸的同情。
②責任感:同情昇華為責任,即把挽救病人的生命、促進病人的康復視為自己的職責和責任。
③事業感:獻身本職工作與發展醫學事業的事業感。
(3)醫學道德情感的作用:對病人的同情感和責任感,促使其關懷、體貼病人;可以使病人產生良好的心理效應,改善病人的不良心境和情緒;有利於病人早日康復。強烈的事業感能激勵醫務人員為醫學事業和醫學科學的發展做出有益貢獻。
2.良心
(1)醫學道德良心的含義:在倫理學上,義務與良心是密切聯繫的。義務是一個人對他人、集體和社會的責任;而良心是一個人對自己應盡義務的認識和感受;良心是道德情感的深化。醫學道德良心是指醫務人員在履行對病人、集體和社會盡義務的過程中,對自己行為應負道德責任的自覺認識和自我評價能力。
(2)醫學道德良心的內容
①醫務人員的醫學道德良心是一種對所負道德責任的自覺認識,無論有無別人的監督,憑藉職業良心,盡職盡責地工作,從而感受到良心上的滿足與喜悅。
②醫務人員的道德良心是以醫學道德的原則和規範作為自我評價的依據和出發點。凡是符合要求的才是醫務人員應有的職業道德良心,凡是不符合要求的應感到慚愧和內疚。
(3)醫學道德良心的作用
①醫療行為之前的選擇作用:在醫護活動中,醫務人員在做出某種行為之前,良心根據醫學道德義務的要求,對行為動機進行自我檢查、認真思考。對於符合醫學道德要求的動機予以肯定,對於不符合醫學道德要求的動機進行否定或抑制,從而做出正確的抉擇。
②醫療行為之中的監督作用:在醫護活動中,良心對醫務人員符合醫學道德要求的情感、信念和行為給予支持、肯定,相反則制止或否定,並及時調整行為方向,避免不良行為的發生。
③醫療行為之後的評價作用:在醫護活動中,良心促進醫務人員對每個行為的後果作出評價,對良好後果加以肯定,得到精神上的喜悅與滿足。相反,當行為後果給病人帶來痛苦和不幸時,良心就予以譴責,感到慚愧、內疚和悔恨。自己的良心既是起訴人,又是公正的審判官。
(三)審慎與保密
審慎是醫學職業的特點決定的,保密是審慎的一種特殊要求。
1.審慎
(1)醫學道德審慎的含義:是指醫務人員在行為之前的周密思考及行為之中的小心謹慎、細心操作。它是一種道德作風,是良心的外在表現。
(2)醫學道德審慎的內容
①言語審慎:“語言能治病,也能致病”。
②行為審慎:在醫學實踐活動的各個環節,醫務人員要自覺做到認真負責,行為謹慎,一絲不苟。同時,還要嚴格地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醫學道德審慎的作用
①有利於醫務人員養成良好的醫護作風,提高責任感;減少醫療差錯事故。有利於提高醫療品質、保證病人生命安全。
②促使醫務人員鑽研業務知識和醫療技術。
③促進醫務人員的醫學道德修養和醫學道德境界的昇華。
2.保密
(1)醫學道德保密的含義:保密是醫學道德的傳統內容。是指醫務人員在醫護活動中應當具有對醫療和護理保守秘密的職業道德品質。
(2)醫學道德保密的內容
①保守病人的秘密:包括病人的疾病史、各種特殊檢查和化驗報告的結果、疾病的診斷名稱、治療方法等和病人不願向外洩露的其他問題,醫務人員都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②對病人保守秘密。
(3)醫學道德保密的作用
①體現了患者對醫務人員的無比信任。
②體現了醫務人員對病人人格和權利的尊重。
③有利於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
④有利於醫護工作的開展和醫護品質的提高。
⑤可以避免因洩密而給病人帶來危害和發生醫患糾紛。
(四)榮譽與幸福
1.榮譽
(1)醫學道德榮譽的含義:醫學道德榮譽是指醫務人員履行了自己的職業義務以後,獲得他人、集體或社會上的贊許、表揚和獎勵。
(2)醫學道德榮譽觀的內容
①醫務人員的醫學道德榮譽是建立在全心全意為人民健康服務的基礎之上的,個別醫務人員投機取巧,甚至不擇手段地騙取的暫時榮譽,不是真正的榮譽。
②醫務人員的醫學道德榮譽是個人榮譽與集體榮譽的統一。
③醫務人員的醫學道德榮譽僅是過去工作的印記,因此,獲得榮譽的醫務人員要謙遜謹慎、戒驕戒躁並繼續努力,才能保持榮譽。
(3)醫學道德榮譽的作用
①榮譽對醫務人員的行為起著評價作用。
②榮譽對醫務人員的行為起著激勵作用。
2.幸福
(1)醫學道德幸福的含義:幸福是同人生目的、意義以及現實生活和理想聯繫最密切的道德現象,是較高層次的道德範疇。
(2)醫學道德幸福觀的內容
①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統一:醫務人員在職業服務中獲得應有的物質報償,同時從病人的康復中獲得其精神上的滿足,以實現自己工作的價值,從而感受到幸福和快樂。
②個人幸福和集體幸福的統一:離開集體幸福,醫務人員個人的幸福是無法實現的。在強調集體幸福高於個人幸福的前提下,積極關懷和維護醫務人員的幸福是必要的。
③創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的統一:醫務人員只有在為病人的服務之中,通過辛勤勞動,精心護理,使病人恢復健康,得到社會上的肯定,才能獲得物質上和精神上的利益和享受,貢獻越大獲得的越多。
(3)醫學道德幸福的作用
①促使醫務人員自覺地履行醫學道德義務。
②促使醫務人員樹立正確的苦樂觀。